只有在同時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和全車盜搶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本附加險。當車輛損失險和全車盜搶險中任一險別的保險責任終止時,本附加險的保險責任同時終止。
第一條 保險責任
投保了本保險的機動車輛由于全車失竊或全車被搶奪而引起的車內運動器具的丟失,保險人在保險單該項目所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
第二條 責任免除
(一)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員和乘客的故意行為;
(二)運動器具的單獨丟失;
(三)財物失竊引起的間接經濟損失;
(四)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
第三條 保險金額
投保人應在投保時提供運動器具的清單,列明價格。運動器具的保險金額在實際價值內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運動器具的實際價值為其投保時的市場價格,但保險金額以2萬元為限。
第四條 賠償處理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出險時向公安部門報案的證明、運動器具的損失清單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