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險標的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本公司負保險賠償責任:1. 火災、爆炸。2. 暴風、暴雨、雷擊、冰雹、洪水、泥石流、地面突然塌陷、山體突然滑坡。3. 空中運行物體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的倒塌。二、在發生上述災害或事故時,為防止事故蔓延或減少損失所采取的必要施救措施造成保險屋的損失以及由此支付的合理費用。
保險標的由于下列原因及第二條未列明的原因所造成的損失和費用,本公不負賠償責任:一、戰爭、軍事行動或暴亂。二、核子輻射或污染。三、被保險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承租人、代看管人或其家庭 成員的故意行為。四、保險標的因設計錯誤、原材料缺陷、工藝不善等 內在缺陷以及自然磨損造成的損失和產的費用。五、保險標的在正常保養、維修項目下發生的損失和費用。六、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七、由于政府行為所致的損失。八、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的損失和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