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年齡:18周歲至60周歲,且本附加合同期滿時被保險人的年齡不得超過65周歲. 保險責任: 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 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日(以較遲者為準)起180天后,本附加合同的被保險人初次患本合同中所列任何一種重大疾病,并于確診日后14天仍然生存,本公司豁免疾病確診日后的各期保險費。
本附加合同的保險期間與主合同的繳費期間一致,同主合同。